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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7-20 04:51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并减轻县资助中心受理工作量,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21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开行发〔202016号)文件精神,通山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方案》(通教文〔202110号),现就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要点对全体家长、学生提如下醒:

一、办理时间

2021720日至920日(双休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远程受理”和“现场受理”。

(一)现场受理

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现场受理流程和以前年度一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拿本人身份证到通山县教育局一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厅现场受理。

新贷: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没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通山县教育局一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厅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保障现场受理工作人员和前来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及家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场受理有以下要求:

1.学生或家长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受理场所入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登记。

2.受理业务时,除必须要求摘除口罩的身份核实等业务环节外学生或家长应全程佩戴口罩。

3.申贷排队时人员保持距离一米,确保工作人员、申贷人员之间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二)远程受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是县资助中心现场受理的有效补充,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方式,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仍然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现场核查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4.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三)远程受理操作流程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提示:由于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同时申请完成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申请前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更新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其中,身份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学籍、续贷声明、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修改;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手机号码、QQ号和微信号等信息,可以在“资料完善”模块进行修改。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声明,提交申请信息。

提示: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见附件)。县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提示: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中将原申请删除后,再次提交申请,并选择现场办理。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提示:合同确认环节,系统将生成合同预览页面,学生可以阅读合同条款,此处合同预览界面不得下载,且不包含印章。

6.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提示: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公司进行身份证信息核实及身份认证相关工作,此时业务流程将跳转至支付宝APP进行,在完成身份认证后,再转回到国开行在线服务系统继续办理。学生可以使用国开行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手机APP,也可使用本人名下其他支付宝账户登录。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提示: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查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县资助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分行审查之后生效。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资助中心咨询。县资助中心应及时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申请表及合同审查,原则上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四)远程受理合同的审批流程

1.县资助中心合同审查。县资助中心经办人登录助学贷款业务系统,在“申请与合同审查-线上受理”界面,对续贷远程受理的申请表及合同进行审查。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合同无需再上传并保存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申请表,其他审查要点与电子合同审查一致,可参照《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审查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执行。在进行合同审查时,如有学生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县资助中心可以将申请退回,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退回提示短信。学生收到申请退回提示短信后,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审查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公章的正式合同和受理证明,并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

提示:此时生成的正式合同并未生效,需要经过高校录入回执、分行审批通过后,方才生效。远程续贷办理的申请在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或下载受理证明以及借款合同。

2.高校回执录入。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借款学生可以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进行回执确认。高校核实学生续贷信息后,凭合同回执验证码在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中,为学生录入贷款电子回执信息。

提示:学生通过回执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高校可以不要求其提供纸质受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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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方案(通教文[2021]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