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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2024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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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9-9.15公示案件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5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当事人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通山县九宫山镇畈中村卫生室通山县九宫山镇畈中村卫生室邮寄销售药品案通山市监处罚〔2024〕179号PDY00096H42122412D****邮寄销售药品违反了《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2024 年 9 月 10 日

通山县九宫路口超市通山县九宫路口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通山市监处罚〔2024〕180号92421224MA4CMQ****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元整(¥5.00);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3、合计罚款人民币贰仟零伍元整(¥2005.00)。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2024 年 9 月 10 日

通山县英厚农资店
通山县英厚农资店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通山市监处罚〔2024〕181号92421224MA4DHX****经营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1、罚款人民币两千柒佰伍拾元整(¥:275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450.00)。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 年 9 月 11 日


金卫星
金卫星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通山市监处罚〔2024〕182号 42232619701125****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假药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为: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假药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