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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23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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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召集人的通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216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原则上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为建立健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向各成员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并确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名单,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了召集人和副召集人,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

1.《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612





附件1

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明确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编发县内外动态信息,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建立县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和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性、独立性,组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组,就竞争政策的制定、审查、落实中重大议题和疑难事项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各部门(机构)应按《实施细则》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适用例外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加强社会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联席会议举报,联席会议要及时转办相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五)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年的710日和次年110日前将公平竞争审查半年和全年总结报送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按照要求向县政府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六)加强督办督查。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建立完善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机制,加强对县直部门(机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指导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强化督查的刚性约束,支持协调和督促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县政府督查、法治政府考核和行政绩效考核。

(七)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约谈机制,对内部审查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以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等单位进行约谈,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废除、修改,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不及时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建议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八)完成市级联席会议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通山县支行县银保监管组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竞争中性”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和退出、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垄断执法,牵头组织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抽查。

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政府定价、基础设施、能源资源、政府投资项目、外资准入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财政局重点抓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等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商务局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商贸流通、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司法局重点抓好督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要紧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调整。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第三方评估,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与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协调,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有关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2

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对通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徐丽华 县委常委、

副召集人:黄有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骄阳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文育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福彬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孟平燕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忠诚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广臣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国华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徐忠宽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尹 斌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 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察

金 涛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党组成员

陈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江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建军 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士海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刚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刚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章俊华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早腾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 倩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阮维山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志强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阮 荣 中国人民银行通山县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鲁 维 通山县银保监管组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文育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