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个人自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现就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
二、自查内容
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报告表》(附件1),逐项开展自查,并全员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附件2)。
重点自查以下问题:是否参与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参与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活动;是否为上述黑恶势力活动充当“保护伞”“传声筒”。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把开展个人自查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把自查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深入开展自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照11个方面重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报告表》,不得出现空白项。若存在相关问题,自查填“有”,并向所在单位交待清楚问题;若不存在相关问题,自查填“无”。同时,认真填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按照承诺事项,积极投入所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上两份资料填报完毕后,统一交由所在单位扫黑办存档备查。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做到人人自警、自省。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情况,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对自查存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处理。对自查不深入、不认真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各地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同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上一级市场监管局扫黑办。
各地在开展自查工作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联系。
附件:1.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报
告表
2.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个人自查报告表
姓名: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自查自报的问题 | 本人有无此 问题 | 配偶、子女 有无此问题 |
1 | 是否参与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活动。 | ||
2 | 是否参与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活动。 | ||
3 | 是否参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活动。 | ||
4 | 是否参与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活动。 | ||
5 | 是否参与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活动。 | ||
6 | 是否参与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活动。 | ||
7 | 是否参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黑恶势力活动。 | ||
8 | 是否参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活动。 | ||
9 | 是否参与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活动。 | ||
10 | 是否参与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活动。 | ||
11 | 是否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传声筒”。 |
附件2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传声筒”线索,及时、如实向所在单位扫黑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本人及配偶、子女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利用职权、影响力等进行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不勾结、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传声筒”。
承诺人: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