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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2023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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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1. 当前扫黑除恶处于哪个阶段?

当前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018 年-2020 年,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 年 1 月 23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 3 年。2021 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1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2.2021 年全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四大行业领域是哪些?

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


3. 2022 年全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四大行业领域是哪些?

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
严厉打击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以及医疗骗保、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套路贷”、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三书一函”指什么?

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


5.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6. 扫黑除恶斗争要落实“一案三查”是什么?

(一)查办黑恶势力犯罪;
(二)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三)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7.“两员一库”人才队伍是什么?

扫黑除恶特派督导专员、社会监督员、扫黑除恶斗争专家库。

8.“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一)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二)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三)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四)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9.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的职责任务?

牵头开展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整治,下大气力治理市场乱象。

10.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11.全省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重点?

(一)强化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持续强力整治;
(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查重处,深化行刑衔接;
(三)将市场流通领域整治与省局年度重点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四)持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以三书一函反馈问题整治为切入点,提升监管效果。

12.“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二)经常纠集在一起;

(三)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四)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13.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二)经常纠集在一起;
(三)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14.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二)利用手中权力;
(三)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
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陈一新在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上强调: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2022 年 4 月 28 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部署启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如何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了六点意见。

——要认清重要意义。5 月 1 日将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全国扫黑办将宣传贯彻工作列为 2022 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来抓,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去,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要把握总体要求。要围绕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努力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要领会核心要义。牢牢把握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这一主题主线,做到纲举目张;要领会惩防并举原则,加深对政法各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等章节条款的理解;要领会重点焦点内容,准确运用立法原意来阐释回应;要领会明责追责要求,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聚焦主要对象。宣传贯彻要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要聚焦基层群众,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的能力,促进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要聚焦青少年学生,教育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聚焦市场主体,提升其法治意识,防止出现信“蛮”不信法的问题。

——要创新方法举措。要抓好专题培训,引领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热潮;要加强社会面宣传,推动宣传贯彻有声有色、高潮迭起;要突出以案释法,以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要注重以情动人,增强宣传吸引力,提高普法知晓度。

——要强化工作保障。全国扫黑办和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贯彻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推动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要加强督导考评,把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