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13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购进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
| : 2024GC01075 | 山药 | 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通山心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2024-04-17 | 1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 38公斤, 338元;销售了 35公斤; 库存0 共计 0公斤; 封存0公斤 共计0 公斤:召回0公斤 共计0 公斤: 下架 0公斤 共计 0 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过检验标准数,农药残留超标,种植环节水土中污染物残留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设施设备检查,对商品品质强抓管控 行政处罚:12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3.60元 | ||||
| 2024CJ01662 | 桑葚 | 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通山心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2024-04-17 | 1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 12.50公斤, 96元;销售了 12.50公斤; 库存0 共计 0公斤; 封存0公斤 共计0 公斤:召回0公斤 共计0 公斤: 下架 0公斤 共计 0 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超过检验标准值,种植或者经营者为了延长食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了相关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设施设备检查,对商品品质强抓管控 行政处罚:12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3.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