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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2024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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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13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单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购进日期

生产者

核查处置情况




GZJ24420000003332874

: 2024GC01075

山药

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山心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24-04-17


1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  38公斤, 338元;销售了 35公斤;  库存0 共计  0公斤;  封存0公斤   共计0 公斤:召回0公斤  共计0  公斤: 下架  0公斤 共计 0  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过检验标准数农药残留超标,种植环节水土中污染物残留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设施设备检查,对商品品质强抓管控

行政处罚:12000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3.60




SBJ24420000003332870

2024CJ01662

桑葚

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山心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24-04-17


1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  12.50公斤, 96元;销售了 12.50公斤;  库存0 共计  0公斤;  封存0公斤   共计0 公斤:召回0公斤  共计0  公斤: 下架  0公斤 共计 0  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超过检验标准值,种植或者经营者为了延长食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了相关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设施设备检查,对商品品质强抓管控

行政处罚:12000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