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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24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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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18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单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购进日期

生产者

核查处置情况


1

XBJ24421224343830664

№: F24CTXL10002

淮山药

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山县厦铺优选购物超市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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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  10公斤, 100元;销售了0公斤,;  库存10 共计10公斤;  封存10公斤   共计10公斤:召回0公斤  共计0  公斤: 下架  0公斤 共计 0  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通山县厦铺优选购物超市未严格把控进货检验关卡购入该批准山药。经抽样检验,该批准山药兽药最大残留不符合要求。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停止购进不合格商品;完善商品入库流程。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