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公报(2019年第1号)
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TongShanXian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9年1月 第1号
目 录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2)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日程………(3)
关于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结果………………(4)
关于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的议案…………………………………………………(5)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补选办法……………………………………………………………(6)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出席、请假人员名单………………………………………………(8)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2019年1月6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其他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日程
时 间:2019年1月6日(星期日)下午5时
地 点:县政务服务中心8号会议室
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阮仕词
全体会议
1.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宣读主任会议关于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2.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林受县委委托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并作说明
3.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工委主任郭超喜宣读《通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
4.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和补选办法草案
5.表决主任会议议案和补选办法草案,进行选举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阮仕词讲话
闭会
关于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选 举 结 果
2019年1月6日,根据中共通山县委《关于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通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经参会的30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30票,依法当选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关于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通山县委《关于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提名王槐生同志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现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1月2日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办法
(2019年1月6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名。
三、本次会议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主任会议按应选人数提出候选人名单,进行等额选举。主任会议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酝酿时,应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四、出席选举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才能进行补选。
五、补选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组成人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补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七、补选办法未尽事宜,由主任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八、本补选办法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阮仕词 许群英(女) 石珍喜 阮班福 徐建中
李 俊 程宏富 丁道芳(女) 万亚辉(女) 冉健国
乐建仁 皮 沫(女) 刘 林 吉华君 许先武
宋梦雄 张 丹(女) 陈 忠 陈朝阳 金汉垂
金良贵 周尚德 柴建国 倪亚生 徐 清
徐焕新 郭超喜 唐慧清(女) 程远光 廖水龙
请假:郭育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