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依法加强司法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通山县 时间:2019-06-21

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确保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司法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监督实践中不断加大力度,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人大司法监督不同于常委会的其他工作,专业性强,如果司法监督人员不懂法律,就难以理直气壮地开展司法监督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选配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干部担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内司工委主任,法律功底深厚、敢于为群众仗义执言的人大代表担任法制委员会委员,聘请了法律工作者担任司法顾问同时狠抓他们的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司法监督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从而使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更好地拓展了司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的主要形式。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听取审议“两院”人民陪审员、刑事审判、反贪污贿赂、法院执行等专项工作报告。今年,我们又落实据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首次听取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及时整理交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的处理落实工作,加大了问题整改力度,有力促进“两院”工作开展我们还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两院”开放日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了解工作,感受司法公正。

紧盯社会热点,持续跟踪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长期以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一直把法院执行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措施,积极推动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11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今年,我们继续紧盯法院执行工作,79月,分别组织人大代表列席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通报会、“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活动和集中执行行动全媒体直播活动,感受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连续两年将执行工作情况作为司法监督议题,县法院执行力量明显加强,执行行为逐步规范,专项执行行动声势浩大,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法律实施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的有效形式,我们根据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选择司法机关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列入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内容。2015年,我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推动《禁毒法》贯彻实施,今年79我们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禁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11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书,督促县政府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尽快整改落实《禁毒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扫黑除恶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726日通过《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后,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反应,于10月下旬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在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听取了县公安局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并针对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突出大案要案攻坚、坚决打击“关系网”“保护伞”、加强扫黑成果新闻宣传等建议,有力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抓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来信来访,是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的切入点,也是人大常委会对外树立权威和形象的一个窗口。此,我们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抓住上访案件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影响大的问题或发现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存在明显错误的,及时提醒或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公正办案,以避免错案或其他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反馈制度。对申诉、控告有理,案情较大,执法明显错误和个别司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急需解决而久拖不决的重要信访件,都注意加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大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2018度,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员42人次,向公检法机关转办交办公民申诉、控告信访件8件(公安部门2件、法院4件、检察院2件)并进行跟踪督办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干部监督司法机关的主体是司法人员只有加强对“两院”司法人员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整个司法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司法公正。对“两院”干部的监督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重点强化任前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根据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严把“两院”干部任前调查对“两院”提请任命的干部,对其德才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认真调查。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主任会议不提请常委会议任命,促“两院”干部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加强任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履职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加强任后监督,通过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督促干部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司法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次性监督多,跟踪性监督少;工作监督多,法律监督少。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1.着眼服务发展大局,加强依法行政监督。2015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但从目前依法行政的现状来看,法治政府建设还任重道远。我们拟将行政诉讼法的执行情况列为2019年重点监督项目,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督促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2.着眼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坚持听取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报告,有侧重地选择事关司法机关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注意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着力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3.着眼提高监督能力,加强工委自身建设。要注意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水平;要选调或聘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机关,从事司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对司法机关监督的能力。同时要依据监督法和人大内部规定,建立、修订相关工作作制度,增强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

4.着眼深化司法改革,建议增强司法编制。通过平时的工作调研,我们了解到,虽然县“两院”通过全面落实员额制司法改革,将法官、检察官配置到办案一线,但法官、检察官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建议人大内司委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议意见,推动解决问题。


(本文为2018年参加湖北省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