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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城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来源:通山县 时间:2019-05-17

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通大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治理PPP项目

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9年4月10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通大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治理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通山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中长期年度预算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通大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治理PPP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同意将通山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协议约定由县政府负担的运营费用纳入中长期年度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购买服务资金和PPP项目合作资金的使用的有效监督,严格按照购买服务和PPP项目合作约定的事项,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实施,严格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购买服务资金和PPP项目合作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实施主体每年度要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