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办统一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29日对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23年2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党组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认领、逐条落实,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政治体检”,是对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的“廉政把脉”,是对我局党风政风的全面“检阅”,也是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督指导。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
2023年2月23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3月6日,召开了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好整改。研究讨论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3月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制定下发了《中共通山县城管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把握整改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建立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落实了责任股室、细化了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聚焦问题,对账销号
3月14日,局党组按照“整改任务清单”逐条制定整改交办单,向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下达整改任务,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周调度”督办机制,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目前,县委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清退清收资金2.29万元,建立健全制度16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
问题内容:一是未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造假现象,2021年元至5月学习会议签到表雷同,学习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空白,主持人和发言人多处涂改,12月会议记在11月会议前。
整改情况:未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和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二是党组中心学习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造假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办副主任张高峰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并对相关问题作了书面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签到制度。
2.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短板。
问题内容:一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展缓慢。60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仅完成了3个,3个“口袋公园”建设工作仍处规划设计中。二是2022年元至6月数字城管,11 家下属部门应结案数10901个,超期未处置数1490个,按期结案率低于60%的有5家。三是部分街巷路段步砖、路沿石损坏未及时恢复,少数花坛缺植少株没有复绿补栽;广告店招杂乱无序,夜宵摊、油烟、噪音扰民现象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展缓慢,60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仅完成了3个,3个“口袋公园”建设工作仍处规划设计中整改情况:今年我局加快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力度,今年已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69个(厦铺镇硚口村9个、大畈镇板桥村12个、九宫山镇牌楼村13个、通羊镇泉港村14个、通羊镇岭下村21个),已超额完成60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目标任务;3个口袋公园于2022年底已全部竣工验收;2022年元至6月数字城管,11 家下属部门应结案数10901个,超期未处置数1490个,按期结案率低于60%的有5家整改情况:我局加大了积压案件的处置、督办力度,截止今年4月26日,2022年元至6月份积压的1490个超期案件以全部处理完毕 ,目前,平台案件处置率为99.3%、结案率为98%以上,部门案件办结率、处置率大幅度提升;部分街巷路段步砖、路沿石损坏未及时恢复,少数花坛缺植少株没有复绿补栽;广告店招杂乱无序,夜宵摊、油烟、噪音扰民现象仍时有发生整改情况:市政、园林、广告大队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市政、园林部门对城区街巷路段步砖、路沿石缺失,花坛缺植少株进行了修复补栽,广告执法大队多次对城区广告店招等杂乱无序,夜宵摊、油烟、噪音扰民现象进行了清理整治,城区市容环境明显改观。
3.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加强。
问题内容:一是宣讲队伍建设、理论宣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学习强国报送优质稿件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未执行每月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门报送研判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宣讲队伍建设、理论宣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宣讲队伍建设,统筹全局宣讲人才资源,着力培养了一批政治素质优、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宣讲人材队伍。二是合理统筹时间,作好宣讲活动安排,每年组织2至3次多层级、不同受众的宣讲活动,今年4月13日,我局组织开展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宣讲活动。三是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主体,围绕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多层次、大范围的百姓宣讲活动。以灵活方便的宣讲方式、通俗易懂的讲授语言,充分激发百姓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支持理解,将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上来。学习强国报送优质稿件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县城管局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奖惩办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投稿;二是明确宣传工作任务,确定了一名新闻稿件通讯员,由专人专项向宣传媒体,特别是学习强国平台提供优质新闻稿件。三是把好新闻稿件的质量关,所有稿件由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定,确保新闻稿件政治性、时事性和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未执行每月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门报送研判报告制度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建立了县城管局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今年3月份和4月份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了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三是统筹协调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排查意识形态风险,分析预警监测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
4.保密工作力度不够。
问题内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不够明确,保密台账不够完整,机关保密工作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保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销毁等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县委巡察城管局党组保密工作情况整改方案》。二是成立了城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崇德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涉密重点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局保密工作,由陈绪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协调处理局各项保密工作,并指定程琪同志专门负责日常保密工作具体事务。三是制定了城管局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四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做出安排,并将保密相关条例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每半年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五是严格落实涉密文件管理和保存。对于涉密的文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规则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并认真登记和积极按照文件的内容办理、清退。对借阅、传递涉密文件进行登记。涉密文件存档时,应当及时存放在局档案室,专柜存放。六是强化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我局机关现有25台电脑,特别是一台是内网电脑,其余都是连接互联网来查讯信息和写作,其计算机中严禁存储涉密文件;对涉密计算机网络、非涉密计算机和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进行保密管理:党政内网使用隔离计算机,与传真机一道实行专人管理,并采用相应的措施,完全实现了党政内网与外网及公众网络的物理隔离;严禁将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重要场所,移动存储介质没有出现交叉使用现象,严禁在本局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摄像头等视频输入设备。对局内通信设备和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进行保密管理,严禁出现复印、打印涉密计算机的现象。七是加强保密“两识”教育,做好涉密人员管理。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
问题内容:一是“港口村入口沿线绿化项目”2020年4月18日签订合同金额316.5万元,1月22日预借施工方方光明工程款260万元,未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验收结算资料不齐全。二是2019年2月付“创园绿化改造项目”173万元无工程结算单和验收单。
整改情况:“港口村入口沿线绿化项目”2020年4月18日签订合同金额316.5万元,1月22日预借施工方方光明工程款260万元,未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验收结算资料不齐全整改情况:港口村入口沿线绿化项目”是通羊镇港口村2019年乡村振兴县级试点村,为了迎接2019年全市拉链检查,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必须在11月中旬完成项目建设,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同意该项目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编走程序,该项目于2020年4月才完成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所以出现未按工程进度付款的现象,我局对该问题作了书面说明,事后,园林部门按要求完善了“港口村入口沿线绿化项目”成交通知书、“港口村入口沿线绿化项目”施工合同书、“港口村乡村振兴入口沿线绿化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预算)等相关手续。2019年2月付“创园绿化改造项目”173万元无工程结算单和验收单整改情况:我局对该问题作了书面说明,并按要求补齐了所有的工程验收结算程序资料,创园绿化改造项目内部分包协议书、“通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改建项目”审计报告、创园改造项目审计情况汇总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发生,该公司制定了《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园林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该问题已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问题内容:一是违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规定。前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阮英友多次在财务凭证中签字付款。如2018年11 月付城管中心三年房租费60万元,2021年2月付城管办公楼装饰款15.14万元。二是环卫局2018年至2021年分次提取大额备用金累计达30.54万元。三是园林局2018年超额提取工会经费1.02万元。2019年年购入空调、2021年购入电脑和打印机未记固定资产账。四是是汪局、柯军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内仍领取年终奖。汪局,2018年8月24日被开除党籍,2019年2月18日19号凭证领取2018年度综合考评奖5000元,2020年1月31日79号凭证领取2018年度党建、综合治理奖3694元。柯军,2019年12月27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月31日059号凭证领取2019年度综合考评奖4000元。
整改情况:违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规定整改情况:我局制定了修改完善了《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财务报销凭证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报销;环卫局2018年至2021年分次提取大额备用金累计达30.54万元问题整改情况:环卫局2018年至2021年分5次提取大额备用金累计达30.54万元。环卫局召开了班子会议,对2018年至2021年分次提取大额备用金作了书面说明,给予环卫局出纳绍宝山谈话提醒、作书面检讨的处分;园林局2018年超额提取工会经费1.02万元。2019年购入空调、2021年购入电脑和打印机未记固定资产账整改情况:园林局就2018年超额提取工会经费1.02万元情况作了书面说明,超额提取工会经费的主要原因是财务将工会经费多拨了1.02万元到工会账户上,现按照巡察要求已将多拨付款项退还到园林局账户。2019年购入空调、2021年购入电脑和打印机已补录入园林局固定资产账目;汪局、柯军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内仍领取年终奖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汪局、柯军同志将违规领取的年终奖1.27万元已清退。以上问题已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内容:2018-2020年度局机关违规购买茶叶累计达4.27 万余元。
整改情况:2018-2020年度局机关违规购买茶叶累计达4.27 万余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和山口驿站招待客人。一是局党组就2018年至2020年度局机关违规购买茶叶问题作了书面说明;二是给予城管局办公室负责人陈绪胜、程峰同志谈话提醒处分,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是修改完善《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8.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牢。
问题内容:一是第二、三支部组织建设存在松散现象,未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未实行票决。二是第三支部书记李洪林与园林局原局长沈传芳2020年落实“一岗双责”汇报材料抄袭网络,出现部分雷同。
整改情况:第二、三支部组织建设存在松散现象,未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未实行票决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牢抓实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工作,加强加大对分管联系党支部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督促软弱涣散党组织落实整顿整改工作措施,强化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由支部书记亲自抓好本支部各项党建工作,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建强优化支部班子,对个别支部支委落实工作不力、战斗力不强的支委委员进行调整优化;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程序,在今后党员民主评议一律投票表决;第三支部书记李洪林与园林局原局长沈传芳2020年落实“一岗双责”汇报材料抄袭网络,出现部分雷同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查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在全局各支部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支部查漏补缺认真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责令李洪林、沈传芳重新撰写“一岗双责”汇报材料;三是对李洪林、沈传芳通知进行提醒谈话。
9.“两违”分类整治不力,行政执法不规范。
问题内容:一是日常执法检查不细致、不到位。对凤熹龙城棚改二期楼顶违建问题行政处罚不适当,落实市长两次批示执行不力;阮家湾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已经判定的216间违建棚没有进行拆除,月亮湾农贸市场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二是执法随意性大。2022年3个同类案件违建处罚标准不一,违建标的确认证据单一,仅以违建人询问笔录作为依据。2020年、2021年执法案卷混乱,未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日常执法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整改情况。对凤熹龙城棚改二期楼顶违建问题行政处罚不适当,落实市长两次批示执行不力;阮家湾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已经判定的216间违建棚没有进行拆除,月亮湾农贸市场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3月10日对湖北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城罚字〔2023〕8号),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收入132.0302万元,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人民币7.04907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凤熹龙城楼顶违建项目罚款和违法收入均已缴清;我局对阮家湾片区综合改造项目216间违建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核查,阮家湾片区综合改造项目216间违建棚统计数据与我局调查情况不符,阮家湾片区实际共有违建棚24户,我局安排执法人员上门做工作,其中3户已自行拆除,但还有21户未拆,我局已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因恰逢全国两会,县领导指示拆除工作暂缓。我局已将有关情况作了书面说明。月亮湾农贸市场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我局已安排市容执法大队进行清理整治,现已全部整治到位;二是关于执法随意性大。2022年3个同类案件违建处罚标准不一,违建标的确认证据单一,仅以违建人询问笔录作为依据。2020年、2021年执法案卷混乱,未归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督查大队和、原规划执法五大队分别对焦聪、徐唐利、陈世军违建处罚情况作了书面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载量权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对三个规划执法大队下发了《关于规范违法建设工程造价和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对不同情形的违建案件中的工程造价处罚范围进行了相关规范,二是将2020、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送档案管理公司进行整理,整理后进入局档案室存档,建立了《城管局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对行政案卷存档进行了规范管理。
10.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
问题内容:一是部分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偏弱,近年来,仅开展一次业务教育培训。二是单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多发,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近年来,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13起,受到党纪处分13人,2人吸毒,均未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部分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偏弱,近年来,仅开展一次业务教育培训整改情况:3月15日,局党组召开了城管系统作风整顿专题会议,制定了城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4月13日下午,组织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执法队员学习了《咸宁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多发,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近年来,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13起,受到党纪处分13人,2人吸毒,均未开展警示教育整改情况:4月13日,我局组织城管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执法队员召开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一是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专题片;二是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并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写了一篇《心得体会》;三是今年4月上旬,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近年违纪违法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
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要集中解决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
紧扣巡察整改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推进县委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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