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电子证照管理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现将我县电子证照相关应用场景进行归集整理为清单及指南,请各部门结合职能实际,指导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开展应用,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通山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
2.通山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应用指
通山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