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徐桂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慈口乡南案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01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得很好,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因此,省政府提出的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清单中明确,2024年新建改造充电桩10万个,其中在高速公路新增充电位300个以上,推进镇村充电桩建设。
2024年5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24〕1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24年全县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制定了《通山县2024年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2024年,我县依托49个行政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原则上按照每村一机双枪配置一个60千瓦直流桩,同时配套两个划线停车位,标识牌,加快建成我县农村充电网络主要节点架构。2025年及以后,根据车、桩、网发展实际确定年度建设目标,重点突出通山大道至南林工业园沿线村庄,逐步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目前,该项目明确县交投集团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已于今年6月份开工,在我县49个行政村,按照每村一机双枪配置一个60千瓦直流桩的建设标准安装建设49台农村充电桩,8月底已经全部建成,9月11日已经全部验收通过,已移交县供电公司运营维护,预计9月底可以全部投入运行。
根据徐桂香代表的建议,我们在慈口乡南岸山口村、北岸石印村按照每村一机双枪配置新建了一个60千瓦直流充电桩,县供电公司于上半年在慈口乡大竹村新建的两个一机双枪120千瓦直流充电桩已经投入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24〕9号)文件精神,一是大力支持县城发集团、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依据市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及《咸宁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早布局、早谋划,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促进和保障全省、全县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应用提供坚实支撑,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是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利用全省放宽市场准入和简化审批流程的窗口期,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央企国企优势,鼓励引导社会投资。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