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工作等要求,县发改局对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的《通山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通山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四次更新,清理了“考试考务费”,规范完善了人防部门的“异地建设费”和民政部门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依据等。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同步在通山县政府网站、通山县发改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附件:

1.通山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2.通山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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