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9-20 字体:【

县住建局:

现将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1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太平大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人行道》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邓文义委员针对在太平大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人行道的建议十分中肯。太平大道与徐家桥交汇处十字路口红绿灯、太平大道与人民医院三岔路口红绿灯均在20241月已建设完毕,太平大道与人民医院三岔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已安装完毕,经过多次调试,已在正式使用中。太平大道与徐家桥交汇处十字路口因地理位置的原因只建设了交通信号灯。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向通山县人民政府、规划局申请对此路口进行规划建设。



通山县公安局

2024730


  • |
  • |
./t20240920_3737252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