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通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通办文〔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或副政委)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局党委平安办设在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治安大队教导员、法制大队教导员、交警大队教导员、指挥中心副主任、政工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工会工作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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