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4 字体:【

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同步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护航通山经济高质量发展,通山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征集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线索。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的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较大影响的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犯罪线索。重点包括:

1.投标人相互串通,严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交通水利、农田整治、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程项目中串通投标的。

3.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串通投标的。

4.挂靠或者借用资质“围标”、串通投标。

5.以非法手段胁迫他人放弃投标、中标人弃标、转让中标项目,伪造投标资质、印章、文件等相关违法犯罪。

6.专门从事策划、组织、实施围标串标、破坏营商环境的职业“标贩子”、“标霸”、“标王”。

7.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商业贿赂犯罪。

二、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110(24小时)或通山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 2360097(工作时间)

2.来信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5号(通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察大队)

3.来访地址:通山县公安局2025室(工作时间)

三、举报须知及保护

1.检举揭发提供的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线索要事实清楚、对象明确,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通山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工程

建设领域串通投等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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