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山县杏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申请,原通山县杏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更名为“通山县玟韬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为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19日(7天)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信函、电话反映公示学校是否有过违规办学方面的问题。来信或电话:通山县人社局职建股,电话:0715—2889686。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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