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汪细平同志特殊工种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社局复核,汪细平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6月6日—6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汪细平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审核表
参保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审核表 | ||||||||||
序号 | (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特殊工种 | 复审意见 | |||
名称 | 性质 | 行业 | 名称 | 年限 | ||||||
1 | 通山县横石煤矿 | 全民 | 煤炭 | 汪细平 | 男 | 1969.2 | 1988.11 | 井下 | 9 | 经复审,符合煤炭行业井下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