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因病提前退休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春发等6位同志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县社会保险股)
附:李春发等6位同志“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