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裁员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9 字体:【


各用人单位:

为保证企业用工具有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灵活度,快速妥善处理因裁员引发的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政策,紧紧围绕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拟裁员企业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快速、公正、高效地处理因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用工的灵活度,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的窗口,专门为拟裁员企业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处理因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对拟裁员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裁员操作。

(三)对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争议,依法进行仲裁,并作出裁决。

(五)对裁决结果进行监督和执行,确保裁决的有效实施。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投诉。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调解仲裁机构投诉因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调解。调解仲裁机构在收到投诉后,应尽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仲裁。如果调解无果,调解仲裁机构应依法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应依法、公正、公平地进行裁决。

(四)裁决执行。裁决作出后,调解仲裁机构应对裁决结果进行监督和执行,确保裁决的有效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调解仲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

裁员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快速、公正、高效地处理因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用工的灵活度,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 |
  • |
./t20240409_3539776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