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实施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字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山县实施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定期轮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通山县实施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2


通山县实施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定期轮岗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49)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政府部门开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以下简称三分一定”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分事行权

1制定权责事项清单。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权责事项清单,并结合工作重点制定重点权责事项清单,明确重点权责事项每个环节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县委编办进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对权责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和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县委编办)

2建立政府决策事项清单。对需要政府决策的事项,负责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批,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做到经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决议后再予以执行。政府决策事项清单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并统一公布;对涉及跨部门事项,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3积极挖掘工作亮点。乡镇各部门要聚焦服务中心,围绕重点事权,积极争取支持,持续改革创新,坚持以“小切口”突破,力争在本系统本领域打造全省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二)分岗设权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单。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划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单,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明责担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2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聚焦重点岗位,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坚持把问题想在前面,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规避依法履职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3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对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情形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以及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限,不予受理以及行政许可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进行规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法无授权不可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要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加大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三)分级授权

1遵照民主集中、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三大原则进行单位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的各项管理事务、“三重一大”事务决策权集中在单位领导班子、单位党委(党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2健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权责对等、科学实用、有利于权力制衡的原则,对授权事项,要列出授权清单,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和行权责任、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界限,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四)定期轮岗

1完善公务员定期轮岗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务员定期轮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定期轮岗制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定期轮岗工作。加大对负责重要权责事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人员的轮岗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2注重后备干部培养。各乡镇各部门按照12的比例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扎实推进人才引进工作,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3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推进依法履职,针对队伍建设中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专业能力短板,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其中每年基础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不少于20课时、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40课时,切实提升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二、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7月至2024719日)。

县政府建立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名单附后)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抓好改革工作推进落实。细化方案于719日前报县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李洋、易祥,联系方式:071520640082064023邮箱:tsyfzxb@163.com(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二)实施阶段(2024720日至1120日)。

1按时报送改革资料。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三定方案”梳理本单位清单(参考文本3)于725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2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改革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联会议,研究解决改革工作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三)总结阶段(202412月)。

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梳理汇总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成果,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于12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科学实施、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改革工作负责同志、负责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动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在“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基础上,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跟进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做好总结宣传。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改革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凝聚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工作共识,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使之固化为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规范制度。

附件:1通山县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三分一定”改革单位名单

3有关清单参考文本

附件1

通山县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深入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加强工作统筹,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通山县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开发区、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政数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县政府办主任方声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政务督查室副主任杨守清、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其委托的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参加。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工作部署及要求;研究审议全县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办负责改革总体统筹协调,召开会议,组织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县委编办负责统筹协调确定改革单位权责事项清单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协调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改革单位资金监管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改革期间各单位人力资源保障等工作县发改局等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改革相关工作。

附件2

参加“三分一定”改革工作单位名单

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开发区、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分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通羊镇、大路乡、南林桥镇、大畈镇、黄沙铺镇、慈口乡、洪港镇、燕厦乡、九宫山镇、闯王镇、厦铺镇、杨芳林乡。


附件3-1

部门权责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权责事项名称

权责类别

备注

























合计权责事项           项,其中,行政许可          项,行政处罚          项,行政强制       项,行政检查        项,公共服务         项,其他行政权力          项。

说明:1.权责事项名称栏请结合单位三定方案及工作实际,详细填写;

2.权责类别请根据实际填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

附件3-2

重点权责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权责事项名称

权责类别

备注





























说明:1.权责事项名称栏请结合单位三定方案及工作实际,详细填写;

2.权责类别请根据实际填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

附件3-3

政府决策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权责事项名称

备注






















说明:1.权责事项名称栏请结合单位三定方案及工作实际,详细填写;

2.权责类别请根据实际填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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