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03-31 字体:【

2021年以来,在市应急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21年全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7人(均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工矿商贸类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高位推动,压实党政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先后听取安全生产专题汇报9次,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县分管领导在重要时间节点带领相关部门深入一线检查两责任落实。县安委办每季度向分管县领导下发提示函,提醒县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协调、指导职能部门落实“三必须”要求。县安委办牵头成立六个督导组,持续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有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督办,压实监管责任一年来,充分发挥安办牵头作用,共督导全县各乡镇、部门1189次。按照“分线负责、分片包保”制度,切实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切实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强化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年来,我局开展293次企业检查,并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责任落实和隐患查改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以及企业责险全覆盖

2.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印发了《通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等专项整治行动危化品领域建立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定期上报机制,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期间研判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点;聘请专家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督导专项行动,按照《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表》检查资料、查看现场,共发现安全隐患21条,现已整改到位烟花爆竹领域,组织公安、市场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在全县范围内共排查超市、商店、便利店共177家。扣押非法经营的各类烟花爆竹制品539余件,行政处罚3.2万元,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2份,发现各类隐患204条,均已整改到位。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辖区所有企业(含生态修复)排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账管理,销号闭环,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共检查巡查矿山企业127次,共发现安全隐患82条,整改82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罚款28万元。工贸领域,采取专家支撑、交叉执法的方式,对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等4个领域实施专项整治,整改隐患471条,处罚28万元。二是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吸取江苏盐城响水“3.21”、湖北十堰“6.13”等事故教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矿商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执行监管常态化。并针对“两会”、清明、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着力开展安全风险会商研判,下发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强化风险管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项督导组“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跟踪整改到位。三是深入开展安全宣教活动。组织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制定了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2日在县减灾委统一部署下,我局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在政府广场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共发放应急明白卡、宣传册等共计2万多册,咨询人达1200多人次,切实增强全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开展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普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科学有序地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我县有效防范防治自然灾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我县普查工作进度全省104个县(市、区)排名位居第4名。是森林灭火实现“零火灾”。完善“四级”包保责任落实部门和单位划区包片制度,加强防火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巡护工作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以及重点人群管控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无火灾发生。是抓牢防汛抗洪工作。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3-4月,联合水利局对各乡镇和重点圩堤水库开展防汛大检查4-5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13个乡镇进行督办落实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3次重点督查各乡镇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和防汛物料队伍准备情况县、乡两级组建了六支共600多人的应急抢险救援突击队伍,建立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防汛台账修订完善了通山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是抓严应急备战工作。防汛、防火关键时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五是开展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工作。为全县14519户(约45278人救助对象放救助资金1050万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是组织开展通山县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周活动。制定了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2日在县减灾委统一部署下,我局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在政府广场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共发放应急明白卡、宣传册等共计2万多册,咨询人达1200多人次,切实增强全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1.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并组建以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队伍、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公安为中坚,机关事业单位为依托,乡镇、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县共有12支乡镇应急救援队伍600人,34支相关单位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450人;组建城区8个社区92支462人的应急管理队伍,并配备了1100多件应急装备;组建了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共40人二是充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储备砂石料4500m³,编织袋2.5万条,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等防汛物资,以及应急帐篷、棉被、毛毯、等救援救灾物资;统筹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50余台套,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救援物资保障。三是强化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利用“全国森林防灭火业务大讲堂”、“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对乡镇、林场和重点村相关防火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共计107人),并请森林消防驻鄂四大队专家和市森防办领导讲解森林防火林业知识和“十有”能力建设方面的知识,系统掌握林火的发展特征、扑火组织指挥、扑救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掌控能力, 为应对各类抢险救援任务完成提供保障。

        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体系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零伤亡”和遏制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时刻绷紧安全防范之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防范之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特别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考核管理,倒逼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操作人员。

        三贯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到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重点企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全县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以“打非治违”、“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为抓手,慎终如始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地毯式、无盲区消除各种隐患。

    是突出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深化应急管理基层体系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和重要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管进一步深化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以及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同时主动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全县规上企业安全生产设计诊断,不断提高全县重点行业安全水平。

    是统筹抓好各类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及“林长制”的实施,做好防汛抢险、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救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协商机制,加快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救援处置行动,充实应急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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