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公告
编号:202503110014
申请人李从胜因继承被继承人李金林、华秋景的不动产,李从胜于2025年3月11日向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通羊镇凤池社区穗源小区,不动产权证号:通国用(2005)第51277号、通山字第S011089号,不动产面积:23.41㎡ /93.63㎡,用途: 住宅 。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李从胜继承。
三、除第二项列举的继承人之外,其他继承人放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15-2365605 。
公告单位: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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