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山县 发布日期:2023-01-17 字体:【


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63号;电话:0715-2364698;传真:0715-2365090)。

  1. 总体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构建我局服务型、党务及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改进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紧密联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主要是政务新闻、部门文件、办事指南、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宣传引导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提高信息公开全覆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加强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土地供应、矿产资源、地灾防治、地理信息等社会和行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做好优化服务缩减办事流程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及时跟进工作动态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1. 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即时做好请示汇报,妥善答复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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