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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吴涛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日常工作):章斌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 县委常委、副县长:徐丽华
    负责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投公司、县商务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县邮政、通信、石油、盐业公司; 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县长:蔡永刚
    协管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和城市管理(侧重城市管理月度考核)工作,分管协调督导区域协作和对口帮扶项目建设、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工作;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县长:李莹
    负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档案馆(县史志研究中心)、县楚天视讯公司、县新华书店; 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县长:郑佳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河湖长制、防汛抗旱)、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易地搬迁)、城市管理、民族宗教、气象方面的工作。分管富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供销社; 联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侨务办公室)、县气象局。
  • 副县长:刘畅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县、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委国安委、县烟草局; 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县长:程景家
    负责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一中、县职教中心、县实验高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林业局、县绿投公司、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协管县城发集团; 联系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县长:张敏
    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统计、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统计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协管县发展和改革局(侧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联系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 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