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28833 文       号 : 通征收预公告〔2024〕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土地征收预公告
通征收预公告〔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通山县2024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涉及大路乡犀港村、通羊镇石宕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3.7310公顷(约55.965亩),其中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31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通山县迎宾路大市场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应及时将本公告张贴并通知被征地农民,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将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四、申请听证事项、异议反馈等有关事项
半数以上(不含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通山县2024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请于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向通山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通山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15-236346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