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1100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名       称: 通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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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编制了《通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依据和过程

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高位提升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编制了《通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年10月,我局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先后组织编制小组开展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发展情况等现场调研。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规划于2021年11月编制完成,经过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于2021年11月25日得到专家组评审论证一致通过,会后技术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本。

二、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背景、编制依据、期限、范围等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区域概况。对通山县环境质量状况等生态环境概况,以及养殖业现状、污染防治现状、种养结合现状等进行了总结,对现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第三部分:指标目标。提出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达100%。对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及水环境承载力进行测算,以及对十四五目标可达性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规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推行畜牧业融合发展;二是坚持精准治污,抓好畜禽养殖产业污染治理;三是提高技术水平,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四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科学和智慧治污水平。

第五部分:重点工程。主要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散养户污染治理工程、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6800万元。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撑;加强宣传教育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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