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2982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山县残联

名       称: 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33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山县残联起草了《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就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前期有关情况

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2022418,经县相关领导同意,县残联以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名义并通过县政务专网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及县直相关单位发送了《关于征求<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并要求在2022年5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2022517日,根据县领导安排,县政府办对口部门再次下发通知对未作回复单位进行了催办。2022715日,县残联综合各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补充完善,起草了《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并向县政府办呈报了《关于印发<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

二、反馈意见情况

经梳理,通羊镇、闯王镇、大畈镇、洪港镇、黄沙铺镇、九宫山镇、南林桥镇、厦铺镇、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等26家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回复,其中县医疗保障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已采纳。

三、法律审查情况

无需司法部门审查。

四、请求事项情况

(一)请求县政府依照省政府、市政府的发文方式,以县政府名义出台《通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合力推进规划有效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指标各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本部门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发挥残疾人、助残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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