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解读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0224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山县人民政府
名       称: 《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持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起草背景
1.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编制规划。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新“两纲”的组织实施要求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对标对表国家新“两纲”,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出发,编制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市、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2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咸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咸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规划实施促进通山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实施十年来,“两个规划”各领域主要目标实现情况良好。
广大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4.5%以上,超过了40%以上的规划目标。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从2011年的64%提高到72%,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79%、58.49%,达到20%、50%以上的目标要求。妇女发展环境日益优化,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广大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从终期评估情况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等监测指标均优于规划目标要求。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61%提高到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儿童成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福利水平稳步提升,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3.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幼健康水平仍待提高,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儿童素质的全面提升还有待加强,儿童福利保障需进一步完善,妇女就业面临新挑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结构不够合理,儿童成长环境和妇女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和优化,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编制新一周期“两个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逐步推动解决。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咸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咸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工作实际起草。
三、起草过程
2022年9月,咸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后,我县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第一时间着手起草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制定编制《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工作方案,启动新“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结合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总结实施规划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有益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分析原因教训,提出对策措施,为新“规划”起草提供借鉴。二是起草规划。由县妇儿工委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参考我县相关政策文件和专项规划,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向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
《通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原则,涵盖8个领域,共79项目标、87项策略措施。妇女与健康领域,强调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与教育领域,强调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妇女与经济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就业结构得到改善,就业质量得到提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强调完善家庭发展法规政策体系,提升政府购买家庭服务项目的数量,夫妻共担家务劳动,共同养育子女;妇女与环境领域,强调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重视保障妇女特殊需要,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妇女与法律领域,强调健全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体系,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通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对儿童发展优先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儿童平等发展、鼓励儿童参与为基本原则,涵盖7个领域,共67项目标、74项策略措施。儿童与健康领域,强调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儿童与安全领域,强调全方位保护儿童安全,降低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儿童与教育领域,强调保障儿童享有各阶段有质量教育的权利,落实“双减”要求,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儿童与福利领域,强调逐步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儿童与环境领域,强调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强调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规章,落实儿童监护制度,预防、制止、打击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为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新规划,两个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组织实施要求,包括将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创新实施规划的途径和方法,完善落实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在监测评估方面,两个规划提出提供经费保障、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分性别数据库、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等措施。
五、主要特点
与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相比,新“规划”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建立更全面的全生命周期家庭支持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和群体差距,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对儿童的全方位保护等。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终期评估反映的重难点问题,优化目标设置,改进策略措施,逐步推动解决。如针对上一周期“两个规划”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部分未达标指标,结合我县实际优化主要目标的设定,明确加大支持力度,重视发展女党员、培养女干部,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城乡基层治理,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等策略措施。
四是增加新领域新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儿童规划新增加“儿童与安全”领域,扩大了儿童安全保护的范围,使儿童在人身、精神和网络等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免于受侵害,并得到特殊保护;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
五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质量。在关注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同时,将妇女儿童生存生活质量也纳入规划内容。如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优生优育等。在满足妇女儿童生存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活得有质量、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