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923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通山县应急局
名       称: 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
“8·13”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8月13日9时23分许,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在通山路网优化升级改造工程横二路东段公路项目(位于通羊镇石宕村)进行爆破作业时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6人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经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通羊镇等单位派员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项目承接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31日,公司位于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华垅村(雷岭路),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柯学军,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事故项目实施作业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4日,公司位于通山县通羊镇新城洋都大道竹园小区一幢403-404,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负责人张纯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基本情况
张纯安,男,49岁,常住地址:湖北省通山县黄沙铺镇高槎坪村十组,现为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负责人,主持通山分公司全面工作。
华凯,男,25岁,常住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村华家湾小区73号,现为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员。
3、周志勇,男,35岁,常住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永光村金山周湾33号,现为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爆破作业现场安全员。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8月13日上午7时许,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负责人张纯安安排爆破员华凯和安全员周志勇在厦铺镇双河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领取了70乳化炸药240㎏、大包炸药2125㎏、12米电子雷管50枚,随后一行7人前往通山路网优化升级改造工程横二路东段公路项目(位于通羊镇石宕村)实施爆破作业,由于爆破人员对爆破现场岩石及土之间的构造分布不清,擅自增加爆破设计方案规定的实际用药数量,且未及时疏散撤离安全距离内的人员及贵重物品,9时23分,安全员周志勇盲目起爆,在爆炸波外扩力的作用下,导致夹缝中岩石向外飞出预定的范围。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点查看情况,及时将受伤的6名群众送往通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三)事故信息报告情况
2023年8月13日9时35分,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负责人张纯安将事故发生情况向通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告。
(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2023年8月13日,事故调查组执法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验,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通山县通羊镇石宕村)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和通山宇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工作区域范围内。经查,爆破现场与事故发生现场的直线距离为50米至200米,受损车间为钢架结构组成,顶棚为铁皮盖板,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停在车间内外的43台车辆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车间6名员工受伤。
事故伤亡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伤者朱必杰,男,39岁,常住地址:通山县慈口乡西垅村一组,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二)、伤者方志丹,男,38岁,常住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幸福小区109号,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三)、伤者黄周,男,36岁,常住地址:通山县厦铺镇林上村二组041号,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四)、伤者朱庆喜,男,17岁,常住地址:通山县南林桥镇长丰村四组杉刺林13号,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五)、伤者涂誉民,男,20岁,常住地址:通山县九宫山镇程许村十组62号,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六)、伤者朱必群,男,32岁,常住地址:通山县慈口乡西垅村一组,系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伤情为表皮伤。
(七)事故发生后,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及时将6名伤者送往通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现已康复出院,通山县东晟名车商贸有限公司和通山宇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受损房屋及车辆现已修复到位。
(八)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勘验和调查取证分析认为:负责人张纯安对地质情况判断不准确,严重违章作业,擅自增加爆破设计方案规定的实际用药数量,起爆后在爆炸波外扩力的作用下导致夹缝中岩石向外飞出预定的范围。
(二)间接原因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致使作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违反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施工前未发布爆破公告并现场张贴,且未及时疏散撤离安全距离内的人员及贵重物品。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8·13”放炮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1、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之规定。张纯安严重违章作业,擅自增加爆破设计方案规定的实际用药数量,起爆后在爆炸波外扩力的作用下导致夹缝中岩石向外飞出预定的范围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事故发生单位发生一般事故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处以人民币19万元罚款。
2、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负责人张纯安,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现场风险预判不足,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应对张纯安处以人民币14160元罚款。
3、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安全员周志勇,作为爆破施工现场安全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对周志勇处以人民币9000元罚款。同时责令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周志勇进行处理。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刻汲取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8·13”放炮事故教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必须引以为戒,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1、爆破施工时,应对地质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例如地表下的岩石无法判断其结构构造时,要利用构造延伸,不良地质体的分析研判,采用机械挖除,小炮解体或针对性的局部加强覆盖防护等方法,尽可能消除飞石的产生。
2、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控制合理的警戒范围,本次爆破事故中,如果所有的人和物都在警戒线之外,那么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
3、提高对爆破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作业,不能凭经验,更不能让不懂技术的人员来盲目工作,特别是装药和堵塞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施工现场负责人要跟班进行指导和监督。
4、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安全措施,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作业,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湖北楚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分公司
“8·13”放炮事故调查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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