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宣传新版条例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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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县城管局:宣传新版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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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焦锋)2022年10月1日是《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执法是确保执法严肃性的根本原则。一直以来,执法依据滞后,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执法权责不清,处罚依据不严谨的状况一直困扰着广大执法人员的神经,在面对被执法群体的问询时,往往是以执法惯例和通行做法为回复,而不能够原则清晰,条款鲜明的正面回答。新版条例给广大干群点亮了城市管理的指明灯。由此,城市管理即将开始它新的篇章。

据了解,《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是咸宁市委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条例从酝酿到最终出台是省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2019年初,条例被列为立法预备项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花费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调研、论证、起草和修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又用一年的时间进行了3次审议,于202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4月26日公布,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城市管理不仅关系到城市功能的正常进行,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就是为了要完善执法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该部法规针对性地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乱贴乱画、小区“僵尸车”、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住宅楼室内噪声扰民、城市公共区域种菜等进行了清晰的指导规范;对居民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停车难、共享单车等问题也设置了相应管理规范。

为了配合《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顺利施行,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充分利用现有人员、车辆、设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安排一线队员利用日常巡街的时间间隙,对辖区商户、群众进行资料分发,条款解读;安排执法车辆张贴条例施行公告标志;在城区重要区域悬挂宣传横幅等,扩大条例施行的正面影响,营造依规经营的积极氛围。利用执法车载喇叭,向城区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现代城市管理要求我们执法必须有法可依,流程必须于法有据。为了最大限度的释放《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作用和效应,该局将在未来的工作中积极开展各项条例宣传执法、解读释疑,引导市民、商户依法经营、依规生产,倡导社区和谐友爱、卫生整洁,共创省级文明城市管理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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