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12772 文       号 : ​通普法办〔2024〕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印发《2024年全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乡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4年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山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2024年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等主题宣传为抓手,以法治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我县加快建设中部领先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全域打造休闲田园山水乐园旅游强县、全面建成山通水富和美现代化新通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列入我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开展1次以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学习。要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2.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通过开展云上普法阵地的创建,促进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阵地完善功能、丰富形式,从传统的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服务式、传播式普法转变,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解运用。

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组织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深化“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对接产业发展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征集优化营商环境普法案例,在“云上通山”开辟专栏适时发布优秀案例。

5.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宪法展读等重点活动,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深化青少年宪法教育,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法护青苗展‘宪’风采”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6.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县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化运行,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责履行、考核评价等机制,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学生犯罪、参与安全管理、推动校园依法治理等职能作用。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普法群体,加强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法治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禁毒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以及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实践活动,持续优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通过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关注度、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辨别、防范、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9.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教育。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全民禁毒宣传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开展集中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10.结合重点工作经常性开展普法。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围绕实施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应急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反诈防骗、防范非法集资、依法信访、民族宗教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11.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参与“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12.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按照《咸宁市“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要求,抓好“1+N”行动落实落地,更好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以担任“法律明白人”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2024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激励广大“法律明白人”投身基层法治实践。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争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创建一批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促进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

14.运用法治文化力量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快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学习全国试点地区先进经验,探索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有效路径。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传承运用,挖掘本地法治文化精华,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开展红色法治文化普及宣传,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法治文化精品创作,鼓励各地通过地方戏剧(曲)、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5.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增强网络普法实效,发挥全县各类新媒体平台普法品牌效应,积极引导各乡镇各单位加大短视频等普法产品供给,围绕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征集网络媒体普法作品,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五、推动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16.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县直各单位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更新普法内容、细化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覆盖,开展年度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推动政法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事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在守法普法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17.持续打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普法品牌。持续运用我县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传播阵地,组织县直普法责任单位上线“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开展专题普法,结合职能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提升法治栏目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发挥其在法治文化线上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18.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加强经验交流、选树推广典型,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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