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文旅市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1-1332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旅游 发文单位: 通山县文化旅游局

名       称: 通山县文旅市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5

为切实落实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全面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文旅市场安全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旅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县文旅市场进行节前联合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文旅市场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监管狠落实,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文旅市场安全稳定。

二、成立专班

组    长:张晓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世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全县各乡镇政府

程经富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刚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阮长松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曾庆祝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邢宏林  消防救援大队

王义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

夏国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江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文绍  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夏有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杨  勇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成俊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陈定雷  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  翔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检查组成员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住建局、气象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乡镇。

成员单位安全职责分工: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文旅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及时做好游客分流工作;处理各类游客投诉;及时上报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加强节假日文旅市场执法检查

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检查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检查消防救援器材配备情况;宣传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文化娱乐市场、文物单位和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治安监管、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及反恐防范、节假日期间景区人流大的交通路口执勤,指导景点和行人安全通行,保障游客安全和景区交通畅通,及时处理旅游交通突发事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及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整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文物保护。

水利和湖泊局: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和以江河湖库为主题的风景区隐患排查和整改。

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域内旅游市场运输经营者准入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情况审查把关;打击黑车,特别是旅行社租用无旅游运营资质车辆行为;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加强旅游交通管理;涉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的运输保障工作,及时把控旅游车辆流量,做好全县旅游景区(点)临时交通管制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观光点、休闲农庄、农业主题公园等休闲农业景区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局:负责督查旅游景区(点)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落实到位、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节假日期间医疗保障和应急医疗救援情况,做好常态化防疫防控宣传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文化娱乐等场所的特种设备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玻璃栈道、滑道、缆车、飞索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尤其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打击文旅行业无证无照经营和景区拉客宰客等非法行为;协调做好文旅行业维权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林业局:加强景区及周边防火巡逻,做好护林防火知识宣传和防范工作。

住建局:负责对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管,特别是检查玻璃系列设施(吊桥、索道、滑道、观景台)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必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等证件,即“三证一书”,并依法进行风险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运营进行整改;参与涉文涉旅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提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服务保障。

民宗局:负责各类涉旅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规范燃香行为。

各乡镇单位:协调各部门做好管辖区域内文旅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属地文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本地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节前检查阶段

时    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

检查对象:大幕山、九宫山、隐水洞、龙隐山等热门景区,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检查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住建局、气象局、民宗局、相关乡镇。

第二阶段:节中督查阶段

时    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5日

检查对象:大幕山、九宫山、隐水洞、龙隐山等热门景区,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自行安排检查工作。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重要景区景点:

1、检查景区景点是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重要区域必要时是否安排专人值守。

2、重点检查景点玻璃系列设施、游船、客运滑道、缆车、飞索、场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检修和维护情况;防护设施、急救器材、修理专用设备工具配备等安全保障情况。

3、确保景区道路交通的安全,转运车辆和观光车辆驾驶人员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和上岗证,转运车辆及观光车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检测、营运资格审核等,转运车辆和观光车辆是否按照规范管理。

4、景区自然灾害的防控,是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检查,排查隐患。

5、景区及周边的非法拉揽游客现象和黑的转运问题。

6检查景区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和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

7、督查节假日景区内工程施工停工情况。

8、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问题清单销号、闭环管理),备一式二份。

(二)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1、检查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网吧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完善情况等。

2、检查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网吧等经营场所消费人员实名登记、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和维修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快速行动。各旅游企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要层层落实督查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对旅游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专项行动不积极,排查隐患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事故发生的,予以通报,并提请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值班,确保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假期做好景区巡查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并于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信息。

(四)健全制度,完善档案。各成员单位对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检查专班要深入现场对隐患问题逐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一式三份,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被检查单位各存一份。实行现场提交,现场整改,闭环管理。要主动帮忙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确保档案与现场相符。根据省市要求,切实落实从严监管,优化服务责任,各部门提交的问题清单原则上在4月30日前办结。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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