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12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120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
名       称: 通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12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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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位于县中心城区隆鼎丽都。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通山县属于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二、评价指标
通山县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通山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2月,通山县城区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5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79μ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8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26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9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m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天,良23天,轻度污染5天,优良率为83.3%。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通山县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通山县2024年12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县域 名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通山县 | 4.37 | 1.54 | 1.13 | 0.68 | 0.65 | 0.15 | 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