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0720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名       称: 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和《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相关联系人。

  1. 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位于通山县洪港镇杨林村十三组,厂内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0m3/d,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工艺,用于处理酸洗车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废水60%回用,另外40%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直排杨林河(洪港河杨林段),其中氯化物需执行《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其他行业新扩建项目标准。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排放量:COD≤4.554t/a,氨氮0.0413t/aSS≤0.528t/a,氯化物0.195t/a,氟化物0.125t/a。入河排污口拟设置于厂区东侧杨林河,坐标为:E114°48′3″N29°28′32″,入河方式为经圆形管道(DN200)排放,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排污口,入河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

  1. 论证结果

《论证报告》对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水方式、入河排放总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第三者、水生态的影响进行了充分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合理。

本工程论证的范围为从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排污口至西坑河与洪港河交汇口,全长4.23km。《论证报告》根据《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 25173- 2010)采用一维模式核算论证范围内杨林河的纳污能力为COD≤705.77t/aNH3-N≤61.65 t/a,能满足湖北晶圆石英砂有限公司污染物入河排放量需求。

《论证报告》采用一维水质模型按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及事故排放三种不同情景进行预测,分析了排水对所在河段水质的影响。分析表明:废水混合过程段长度为617m,不同情景下,受纳杨林河CODNH3-N、氯化物和氟化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污口论证区域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涉及渔业养殖区,故本次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第三者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1. 后期管理要求

工程投运后,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确保入河水质稳定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预防并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志牌,安装在线流量计、pHCODNH3-N实时监测设备,按规定开展污水水质水量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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