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证工作流程表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1040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山县公安局

名       称: 边境证工作流程表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审 批

(服 务)

部 门

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

行使层级

本级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57项;

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3.《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办发〔2015〕2号)第30项。

备 注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行政审批服务

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类型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权力来源

法定的本级行使

实施机关

通山县公安局

责任科室

户政股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时

咨询电话

0715-2066909

监督电话

0715-2066909

1填写完整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申请表上派出所出具意见并盖章)

2个人彩色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张。

3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信息表

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承诺时限

即时

所需填写

表格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备案步骤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治安大队户政股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即时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备注


环节名称

审批

办理部门

治安大队户政股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即时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备注


环节名称

发证

办理部门

治安大队户政股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即时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备注


填表人:联系方式: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工作流程图

1、审核资料真实性2、核发受理通知书3、补正材料通知书4、不予受理通知书











民警初审(即办)


初审(1日内)

审核材料有效性





制证

签署审批意见并制证

户政股负责人审核(即办)







归档发证(即办)

申请人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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