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1041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山县公安局
名       称: 内保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内保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验收 | ||
审 批 (服 务) 部 门 | 内保大队 | 行使层级 | 本级 |
设 立 依 据 | 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4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3.湖北省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5年1月6日颁发,鄂政办发【2015】2号第21项。 | ||
备 注 |
内保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类型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验收 | 权力来源 | 法定的本级行使 |
实施机关 | 通山县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内保大队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
申 请 人 需 提 供 材 料 | 1、验收申请报告;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备 注 |
通山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信息表
事项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验收 |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所需填写 表格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 ||
备案步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部门 | 内保大队 | ||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 |||
办理时限 | 即时 | ||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 无 | ||
备注 | |||
审 查 阶 段 | 环节名称 | 现场勘验、审核 | |
办理部门 | 内保大队 | ||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 |||
办理时限 | 13个工作日 | ||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 无 | ||
备注 | |||
办 结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 | |
办理部门 | 内保大队 | ||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 许可证书 | ||
备注 |
填表人:联系方式: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验收流程图
1、审核资料真实性2、核发受理通知书3、补正材料通知书4、不予受理通知书
内保大队民警初审(2日内)
初审(1日内)
审核材料有效性
进行审核、现场勘验(8日内)
现场勘验出具勘验意见
县局领导审批(1日内)
内保大队负责人审核(2日内) ) 申请人取件 归档发证(2日内)
决定书
发证
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