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通山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1940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通山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通山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民办学校:
现将《2024年通山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准入。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事项白名单,严禁白名单以外事项进入校园。要做好“上下、内外、点面”统筹,在不影响工作落实和教育效果的前提下,降低频次、控制时长、缩减范围和规模。严禁相同或相似主题事项多头多次进同一所学校。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及有上位依据申请开展的各类创建、检查、监测、监督、试点、竞赛等活动,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核报备程序。对涉及师生参与的竞赛、征集等活动,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
二、优化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白名单事项进校园指导,推动进校园社会事务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课程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有机融合,保障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加强监督。县教育局将严把职能工作部署关、部门文件会签关、进校园活动准入关,建立进校园事项评估制度和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学校和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切实将评估结果与白名单动态调整挂钩。自2025年起,每年1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本年度县级白名单和上一年进校园事项开展及评估情况的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2298659邮箱:41791359@qq.com
附件:2024年通山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
通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通山县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县级白名单
事项名称 | 事项内容 | 牵头单位 | 开展依据 |
安全教育进校园事项 | 消防安全教育 |
县消防救援支队 |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程》 |
科学文化进 校园事项 | 戏曲进校园、青少年科普 | 县委宣传部、县科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中宣部等《印发<关于戏曲进校园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17〕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9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7号),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省文艺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鄂宣文〔2016〕64号) 中国科协 教育部关于印发《“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3〕3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中科馆关于继续开展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双减”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