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392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通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预防、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危害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等危险救援活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安全防护,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职工、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大投入,强化内部治安防范及安全事故救援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法定权限及职责,开展有关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学校特指在通山县行政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
(二)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舍安全事故、体育安全事故、集会与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劳动安全事故、教学实验安全事故、学生宿舍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保卫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饮食卫生安全事故、传染病等。
三、基本程序
(一)发生特、重大事故及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在事故发生的当时,必须立即准确地向当地乡镇政府、县教育局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县教育局接到特、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综治委报告事故或事件起始时间、地点、性质、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组织应急救援等信息情况。
(三)县教育局根据特、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件现场情况,按此预案直接调动人员、物资前往特、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件现场,并下达相关指示。
(四)根据事故、事件的程度和发展趋势,县教育局直接或委派其他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同学校领导一起组成抢救督察组,负责组织协调,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抢险、救护、保护等工作。
(五)县教育局要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四、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办法
(一)校舍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发生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遇有人员伤亡,应尽一切可能及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注意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3.遇有学生伤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及时将事故情况,特别是师生伤亡情况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4.组织力量对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工作。凡属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杜绝再度发生伤亡事故。
5.依照法定权限,按照法定程序,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6.严格依据《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倒塌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修缮工作,把好建筑质量关。
(二)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一般皮肉擦伤,应立即送校医务室进行处置,严重者送医院进行医治。
2.一般肌肉扭伤、拉伤,早期冷敷、减少出血、减缓肿胀;后期热敷、理疗、按摩、休息治疗。
3.因摔伤、砸伤,造成明显或不明显脱臼、骨折,要立即设法用木板、硬纸板将受伤部位固定,以防错位,减轻疼痛,然后立即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
4.因摔伤、砸伤,伤及头部,头昏伴呕吐,呈明显脑震荡症状者,应立即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即使脑震荡症状不明显者,也应送医院诊断。
5.凡发生上述3、4情况,有关教师、校方应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参与治疗救护意见。
6.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三)集会与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组织开展大型校内、校外活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室外大型活动发生突降暴雨等情况,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地依次退场疏散,以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3.室内大型活动突发因电线短路等情况起火,形成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守在场、镇定指挥,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明令各班班主任和岗位责任人,按指定通道带队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4.校外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型采取相应处置办法,保证师生安全。
5.有学生伤亡,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6.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四)劳动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1.表皮划破,及时送校医务室进行处置,若创伤面大且肌肉开裂较大,立即送医院缝合。
2.玻璃碎末或铁屑扎伤,且伤度较深,立即送医院检查消除,谨防肌肉内含残留物,造成严重后果。
3.若为铁钉刺破扎伤,立即送医院进行处置。
4.眼睛刺伤或溅入铁屑,不应揉擦,急送医院检查救治。
5.高处坠地,头晕伴呕吐,急送医院检查,即使头晕而无伴呕吐现象,也应送医院检查。
6.如遇学生触电,应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拨离带电物体,同时查找电源开关位置,立即切断电源;触电者若已昏迷,应急施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救治。
7.若断指断臂,急扎受伤处上部肢体止血,拣拾断指断臂清洗后浸入生理盐水,随人急送医院救治再植。
8.重大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9.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五)教学实验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1.若遇触电,应立即关闭电闸,切断电路,再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线等导体分开。
2.触电者若骤然停止呼吸、心跳,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急送医院。
3.若一般酸液溅入皮肤,应立即用水冲净,可减轻灼伤;酸液溅入眼睛,除即用水冲,还应送医院检查救治。
4.使用酒精灯不慎起火,应用毛巾、沙土、衣服覆盖扑灭。
5.烧伤、烫伤均应送医院检查治疗。
6.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7.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六)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1.跌伤、骨折、头部受伤立即送医院检查救治。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
3.火灾发生,宿舍管理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4.如遇陌生人强行入舍袭扰,劝阻无效,拨打“110”,并报告当地派出所。
5.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6.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七)校园安全保卫事故处置方法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同时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查处。
3.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先应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4.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八)消防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教职工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优先保护中小学生、幼儿不受火灾侵害。火势蔓延,要迅速拨打电话“119”报警。
2.火场人员要保持镇静,明确自己所在位置,分析火情,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跳楼,造成不应有的伤亡;被迫跳楼时,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同时注意缩小下落高度,保证双脚落地。
3.火灾发生时,忌盲目开门开窗,以免加速空气对流,火势蔓延;如室内烟浓,教育学生以低身姿势撤离,以免因烟呛晕倒窒息。
4.火场人员要迅速按照消防标志所标明的方向有秩序地撤离火场,楼内发生火灾,应沿防火安全通道朝楼底跑;如果中途防火楼梯被堵死,应该向楼顶跑。同时可以将楼梯间的窗户玻璃打破,向外高声呼救,让救援人员知道你的确切位置,以便营救。
5.身上着火,如果来不及脱衣服,可以卧倒在地打滚,把身上的火压灭。
6.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7.依法依规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
(九)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1.拨打“120”救护电话和拨打“110”、“122”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救援,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迅速将情况向本单位及运输工具所有人、经营人报告,请求紧急救援。
3.请求紧急救援时,要将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危险或受损情况、受助要求向救援方讲清楚。
4.在场师生要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调查取证。
5.发生伤亡事故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6.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正确合理的进行善后处理。
(十)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处置办法
1.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学生撤到安全地带或就近躲避。
2.躲避时要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以免摔倒,或因身体失控移位,暴露于坚实物体外而受伤。
3.用身边的物品,如书包、衣服等顶在头上,保护头颈,或用手护住头部或后颈。
4.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5.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在校医的指导下,对食物中毒者作急救处理,然后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进一步治疗,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和卫生、公安等部门。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现场消毒。
6.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经请示报告卫生防疫及其他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8.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9.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10.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十二)防汛办法
1.建立防汛预警机制,提前向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情况,并建立工作网络。市教育局协调市气象水文部门,每逢重大天气现象,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大防汛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标准和质量。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使用。
3.灾害发生后,局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安排前往受灾的学校参与一线指挥、调度工作。
4.对全县学校进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和工作动态,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保持与各学校的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汛期防汛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十三)传染病
1.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②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③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
在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和县教育局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领导机构
总 指 挥:赵爱民
副总指挥:孔祥树 徐广臣 徐能林 邱恒 邓坤大
成 员: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校长
指挥中心下设六个组:
(一)通讯联络组
组 长:孔祥树
副组长:邓征东
成员部门:办公室
工作职责:确保事故处理全过程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和联系、报告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二)现场救援组
组 长:邱 恒
副 组长:夏学海 成学农 徐立高 孔令豪
成员部门:建设管理股 局工会 招生办 教育督导股
工作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救护及保护工作,及时组织抢救伤员,负责受灾师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三)安全保卫组
组 长:徐广臣
副组长:焦剑雄 吉茂平 谢元亚 李华峰
成员部门:人事股 法规股 发展中心 营商办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工作。
(四)物资及运输保障组
组 长:邓坤大
副组长:魏祖荫 陈时顺 孙钦胜 陈 辉
成员部门:规划财务股 装备站 勤工办 教研室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及时组织物资(包括抢险物资、燃料、工具)及其它物品保障供应;组织抢险救护车辆;负责抢险救护人员食宿安排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
组 长:孔祥树
副组长:余辉
成员部门:党办
工作职责:根据县政府、教育局领导的指示,协助有关部门对发生事故、事件进行责任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帮扶救助组
组 长:邓坤大
副组长:陈才添 杨道宽 乐 剑 阮美玉
成员部门:教育股 资助中心 民办教育股 青少年活动中心
工作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单位和个人进行心理疏导帮扶,对困难人员进行必要救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