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山县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教师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135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中共通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2024年通山县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教师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通山县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教师
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通山县拟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26人,其中县一中11人,县职业教育中心12人,县特殊教育学校3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科升本科毕业生,下同)或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本次校园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两年择业期条件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要求一致 (全日制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7.符合《通山县2024年高中、中职、特殊教育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通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并按照本方案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及审批等程序。
(一)公告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2024年5月29日前通过通山政务网、通山教育信息网、通山教育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通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下午5:00
报名网址: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62
本次教师校园招聘报名和面试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所需要的材料。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通畅。
3.网上报名须提交初审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学校出具证明本人在2024年7月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电子登记照(大小不超过1M)。
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审查结果将报名网站反馈,应聘人员自行及时查看。
4.报名咨询电话:0715-2880078(县人社局) 2298629(县教育局);
5.资格审查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须在75分及以上才能聘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未达到3:1的岗位,不对岗位数核减,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可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于2024年6月10日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凡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通山教育信息网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山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实名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待2024年7月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二)本次聘用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符合我县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2.安家费。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安家费分2次发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发放50%,试用期满后发放50%)。
3.购房补贴。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户手续的,“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报考教师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其它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生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均分5年发放。
4.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
联系电话:
县委人才办:0715-2881998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通山一中:13971823435(彭主任)
职教中心:0715-2885666
特殊教育学校:13451094258(朱校长)
中共通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