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4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696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

名       称: 通山县2024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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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2024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

2024年,我县先后遭受低温雨雪冰冻、雪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农林牧渔业不同程度受灾,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工矿商贸遭受损毁,造成的灾害损失极为严重。近期,我县组织力量深入各受灾严重乡镇、村,全面调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结合冬春受灾人员需求及相关资金保障,积极研究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现将我县2024—2025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害损失及原因分析

(一)灾情损失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低温雨雪冰冻、雪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灾害造成全县149991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321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87公顷;成灾面积1946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35公顷;绝收面积73公顷;林地受灾面积31827公顷。因灾倒塌、损坏房屋0户0间;基础设施、农林牧渔业、工矿商贸、居民家庭财产等损毁严重。全年度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22725.43万元。

(二)原因分析

我县地处鄂南边陲,是多种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一、2月我县出现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降雪强度较大、雨雪总量大、降水相态复杂、道路积冰较重、影响范围广,且正值春运期间,农林牧渔业不同程度受灾,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工矿商贸遭受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529万元;我省将于6月18日晚入梅,梅雨期雨水集中、强度大、致灾风险高。二、6月国家站累计降水量622.6毫米,较历史同期偏多1.5倍,排历史同期第1位。6月18日以来(截至7月2日08时),我县共经历四轮强降水过程,国家站累计降水量646.1毫米,较历史同期偏多3倍,排历史同期第1位;因本年度洪涝发生时,正值相关作物生长黄金期,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55.2万元。受灾农作物主要是中稻、红薯、玉米、蔬菜、中药材、花生、大豆、水果、茶叶等,造成我县今年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受损严重,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需救助情况

经过深入各乡镇、村调查摸底,评议公示后统计,2024年度,全县冬春期间需救助8686户,22921人,其中:一类需救助对象142人,二类需救助对象192人,三类需救助对象22587人;按照一类对象每人救助410元,二类对象每人救助300元,三类对象每人救助150元的统一标准以上救助工作的开展共需资金3503870(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鄂应急发〔2021〕9号))要求,在原有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每人不低于370元、260元、110元的救助基础上人均提高40元标准,一类、二类、三类的对象分别按每个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全面落实好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让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三、存在困难

一是受大环境经济影响,物价上涨幅度大,加之外地用工需求下降,外出务工人员减少,受灾之后群众自救能力薄弱,虽然受灾群众通过进行生产自救,但物价飞涨仍然难以维持正常需求。

二是近三年来,我县频繁遭受干旱、洪涝、低温雨雪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侵袭,导致农作物减产、房屋受损、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极端天气频发,加剧了群众的生活困难。

三是救助资金需求大,经深入各乡镇、村调查摸底,评议公示后统计,2024年度,全县冬春期间需救助8686户,22921人,其中:一类需救助对象142人,二类需救助对象192人,三类需救助对象22587;以上救助工作的开展预计共需资金3503870元;虽然我县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但财政局仍存在救灾资金缺口等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希望省应急管理厅能给予大力支持。

四是应急救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1〕6号)、《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社发〔2012〕1号)、《通山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办〔2014〕24号)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自然灾害分担管理责任,保障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遭受一般和较大自然灾害的受灾地区所需救助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2024—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资金配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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