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571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名       称: 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334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规定,现将2025年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通山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认证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223.76.234.98:8443/wbxt/#/login),或“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202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持有效编制单或编制卡);
2.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2024年1月至12月有效凭证(机关、事业单位持有效工资卡);
3.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2024缴纳社保、医疗保险的有效凭证(缴费单位与安置单位一致)。
五、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湖北省通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7号残联窗口
2、联系人及电话:吴书鼎0715-2883618 18727772697
附件:1.湖北省“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网报系统”宣传手册文件二维码
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17日
1.湖北省“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网报系统”宣传手册文件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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