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及财务惩罚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078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及财务惩罚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及财务惩罚机制的通知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本县供水供气接入改革,对标先进、完善监管、提高效率、提升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标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总体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3月15日局党组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关于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通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通山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持续深化供水供气接入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接入效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供水供气接入服务升级,为本县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化“供水000”(0资料、0跑腿、0环节)接入服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供水供气提标升级的通知》文件要求,接收用户接入通水申请后,供水供气接入服务单位在0.5天内完成接入功能。推进落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依托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无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实施外线工程的,实行外线施工到装表通水“无缝衔接”。对跨路段的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对已采取前置服务或有预留口、用户确认费用、具备水表安装条件、无土方施工,实现报装即通水。年度工商企业用户办理用水用时中位值不超过0.5个工作日。推进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压力调控工程和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工程,切实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二)加强供水供气接入改革政策宣传。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用户宣传最新的改革政策,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解读等便于用户迅速理解掌握改革政策的宣传品。做好各相关服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宣传供水供气接入改革政策,加快形成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供水供气接入服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和服务窗口等平台,公布改革最新政策,包括供水供气接入服务时限、环节、流程等。定期公布供水供气接入服务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四)开展满意度测评。供水企业应每年组织开展供水供气接入服务满意度测评,供水供气接入服务满意率达98%以上。
(五)推出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结合计划停水、故障停水、供给不足、服务中断、用户投诉等指标,推出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开展供水可靠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
(六)加强供水接入服务投诉处理。对12345市民热线、水务热线接到的供水接入投诉举报应接尽接,按照热线处理工作规定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人,并将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情况对外公开,定期核查投诉处理率满意度。
三、组织保障
加强接入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做好全县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并开展改革落实、案例积累、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考核
根据接入改革工作进展,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供水供气接入改革工作调研测评,根据调研测评情况着力做好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调研测评应当包含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企业访谈等形式。在调研测评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责的情况,依据以下执行。
1、供水供气单位服务中断10分钟以上的必须提前1天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告知用户,服务中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服务中断超过24小时的,视情节严重,主管部门予以2000-10000元罚款。
2、供水供气单位供给不足时,必须提前3天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告知用户,供给不足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供给不足超过24小时的,视情节严重,主管部门予以2000-20000元罚款。
3、供能单位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超过24小时的,供能单位需采取临时能措施。
4、如遇非人为情况管道破损引发的灾害,供水供气单位按照损害金额给予协商赔赏。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