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机构电话:0715-236001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刘兴美
机构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和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县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外资、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交通行业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运输安全股(运输安全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拟定政策性意见;指导和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工作;承担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的日常工作服负责督促指导全县船舶检验工作。
拟订全县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物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农村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行业管理;指导路政、运政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工作;指导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配合完成国防和交通战备有关运输方面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产的安生管理;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航道保护及船舶检验工作;指导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程计划管理股(综合计划股)。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和养护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县管交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开工备案);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组织协调涉及综合交通运输的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组织指导全县公路治超工作。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负责县管交通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审查、报批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工业生产、交通扶贫的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配合协调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财务审计股(审计股)。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财务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融资、银行信贷和利用外资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交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实施监督;对公路、水路有关政策性收费和燃油补贴、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负责局直单位财务收支及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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