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088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公安局
名       称: 通山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通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各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相关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咸宁市法治建设工作规定,夯实基础、突破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政治方向。
县公安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必修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全警法治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组织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重要活动和会议上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确保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来,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9次,通过集中听学、支部研讨、现场教学、政治轮训、个人自学、线上考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对2015年制定的《通山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出台《通山县公安局集体议案制度》、《通山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成立由法制大队民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组成20余人法律顾问队伍,严格按照《通山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规定》,聘请3名公职律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疑难案件讨论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常态化开展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湖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44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三)全面依法履行公安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重新制定《审查细则》《服务指南》,94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开通网上办事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累计服务群众和企业9万余人次,其中办理居民身份证3.6万余人次、办理出入境各类签证7000余人次、办理车驾管各类业务9600余次、治安特业2900余件、易制毒化学品备案1000余件、其他4万余起。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制定《通山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通山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的通告》,针对涉企类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全程监督,累计处置涉企警情194起,调解征地、经济、项目工地等纠纷33起,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立案22起,刑事拘留15人,逮捕17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099.37万元。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推行“回溯式”执法,固化执法办案“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民警、局领导”四级审核审批机制,坚持采取执法“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机制,对每日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六大执法核心要素”进行全方位审核监督把关。共发送执法日巡查督办730期,周检查通报53期,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月检查考评情况通报12期,做到执法活动实时记录、执法轨迹实时追踪、执法档案实时记载。
(四)推动完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整体掌握执法情况,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措施。压紧压实层级责任,督促分管局领导落实分管责任,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等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执法办案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等,构建“日常管理+专门监督”大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
(五)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检察建议。涉及通山县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或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局长刘畅同志出庭应诉1次,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并对法院生效裁判均认真执行到位。县公安局对检察机关下发的检察建议全盘接收、及时反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法治队伍为目标,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开展全局性法制培训2次,送教上门培训7次,先后2次邀请检、法两部门专家为基层民警作法检同堂专题培训,组织30余名基层民警参加法庭旁听庭审4次,全力提升民辅警法治化素质能力水平。
(七)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公安工作各个领域,针对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的法治需求,分类施策,大力推进公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选派122名优秀民警担任了学校法治副校长,共组织各类宣讲活动100余次,深入乡镇村湾、重点企业开展巡回宣讲活动17次。在1.10警察节、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日和节点,走上街头、走近群众,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4场。做客通山广播电台“法治热线”栏目,通过案例解析、法律解读等形式进行禁毒知识宣讲1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学习应用能力还不够强。少数民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意义没有做到深刻领悟,入心入脑,融会贯通,对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根据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的法治公安新要求调整自身法治认知。
(二)执法水平距离执法规范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执法主体知识水平、执法意识、业务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民警执法规范意识不够强,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待提高,法律知识储备量需要及时充实更新,综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不严谨、机械执法的情况。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相关要求,通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公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通山县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制约法治公安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督促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依法办事,组织完善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落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通山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头雁”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各党支部运用好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开展“点穴式”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全体民辅警不断强化自身法治意识。
(二)坚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执法巡查机制,持续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切实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实现执法全流程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常态化,确保执法权力的运行不偏离法治轨道。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对接新发展趋势新要求,以窗口服务为主要阵地,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软件、硬件设施配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三)坚持深入推进普法责任落实落细。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为抓手,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构建新媒体矩阵,以基层普法宣传为前沿战场,突出禁毒、反诈、交通安全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知识普及,强化警种部门与基层派出所联动配合能力,形成有效合力,同时主动积极联合其他单位,结合各个宣传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动普法工作有效开展,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落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通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