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858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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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通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湖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以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法治税务建设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现将通山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国有关重要表述纳入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集中培训学法、庭审旁听学法、法治讲座、网络学法、科室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全员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4年,通山县税务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8次,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收集纳税人诉求,准确定位纳税人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建立全流程响应、全周期管理、全量回访的诉求响应机制,推出与纳税人需求更契合的服务措施,全面优化服务供给,提升税收服务质效。
二是加速推进异地涉税事项“就地办”先行区建设。依托征纳互动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跨区远程帮办服务,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利用“远程虚拟窗口”协同联动,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实现线下协同办、线上协同办、工单转办3种跨区域协同方式,打破地域数据壁垒办理涉税费事项,切实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特殊情形的线上线下办理需求。
三是拓宽税费服务咨询渠道。1月至11月我局接收各类咨询投诉及舆情转办件359件,其中12366工单85件,云上咸宁2件,12345热线272件。未来将加强推广智能咨询系统,构建分级分类、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畅通问题化解渠道,缩短企业咨询等待时间,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省局公布的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组织召开业务座谈会3次,要求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按照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和文书样板,加强针对办税人员的办税辅导。法制股督导各分局有效落实便民政策,分管领导亲自赴政务大厅调研工作情况,并在办税服务公示区和官网上公示到位,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和下载,对纳税人积极宣传惠民新政。2024年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为236件。
(三)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日常评估切实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及时做好公示平台信息不同步问题整改和一般处罚信息修改等工作。对标对表做好双平台“日看周清月查”工作。2024年“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新增公示数据201条,其中公示执法人员信息1条,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2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1条,准予行政许可4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87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6条,撤下已过公示期一般行政处罚1条;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完成一起晨曦硅业行政处罚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是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分局工作人员运用到执法过程中;按季开展行政处罚自查整改工作,截止到目前对全局开具的773条税务处罚决定文书进行逐条自查,发现问题条数88条,均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三是持续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以试点创建成果为基础,持续推动“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做细做实。通过创建“首违不罚智能化”试点,我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柔性执法彰显税务温度,避免纳税人同类违法事项再犯,有效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大幅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局开展“智能化”办理“首违不罚”235件。
(四)发挥税政职能,做好对外服务
重点抓好涉税诉求办理、建言行业规划等工作,有效服务全局工作,尽心尽力服务市场主体。一是立足税收职能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法制委员会审核办公室职责,积极开展重点工作调研,履行法制职责。2024年,累计办理各类征求意见5余次、调研报告3篇。二是依法应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积极参与通山县晟华文体中心有限公司案出庭应诉案件。本案中我局和通羊税务分局列为两第三人,两部门负责人均按期于4月15日出庭应诉,本案原告于4月17日已经撤诉。三是依法办理破产清算债权人管理案件。根据税源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破产信息指导税源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税费结算,及时申报税收债权;对税源管理部门提交的债权申报资料进行法制审核并备份归档;参与债权人会议,及时掌握企业资产处置进度,就资产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并行使表决权利。2024年已办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5件。
(五)认真落实税收法治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度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我局18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继续筹备2025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确保明年19名新公务员全员通过。二是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起草了《通山县税务局关于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并依据方案自查整改。三是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依托“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引导基层分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税费矛盾争议。法制股统筹公职律师、税务法治指导员等资源,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协调地方政府、司法、人社、医保、不动产等多部门联动,推动与社区、行业协会等协同共治,建立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强化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做好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相关工作。精心准备年度普法履职报告和PPT展示材料,全方位展现我局普法工作亮点,确保主要负责人顺利开展年度述法发言。二是完成“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上线。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紧扣“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主题,做客通山《法治热线》栏目,与民众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相关知识,通过电话连线答疑解惑、回应关切,与听众展开了一次“零距离”对话。三是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法制股联合其他业务股室、分局组成税法宣传团队一起进学校,开展“‘典’亮校园‘税’护成长”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
(七)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做好全电发票扩围上线工作。积极开展多轮对内和对外的培训,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能开票。全局数电票覆盖率、纯电率达到90%以上,数电票开票份数及金额今年每月都稳步提升,2024年至今,数电票开票份数比例为76.96%、金额比例达到80.49%。
二是稳步推广“乐企”应用。2024年至今有4户本地企业已接入“乐企”平台,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为有需要企业接入“乐企”。
三是积极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应用电子税务局APP,拓展税费事项“掌上办”服务,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目前新版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新电局APP已按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已在我局完成上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税务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治税能力不强,有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弱、税法遵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三是税收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制度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税收法治工作基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应用能力。不断壮大法制干部队伍,把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业务部门。
二是用好法治指导员手册,提升执法能力。定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省局编印的税务系统法治指导员手册,认真落实《全面推行税务法治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税务法治队伍,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化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好行政执法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完整地在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场所开展各项规定内容的公示。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加强督导检查,促使执法人员提高音像记录的规范性。进一步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作用,严格对超过法制审核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按规定开展法制审核,把好法制关,防范各类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合法的风险。
四是不断完善规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对一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同时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各类问题反复出现;经常性开展执法督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确实存在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严格依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责任追究。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