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2040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进一步提升对房地产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刚性和合理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2023年7月12日起7日内,通过两种方式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朱红燕;电话:0715-2362157;

邮箱:394081261@qq.com;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1. 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注: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且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

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对房地产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监管水平,支持刚性和合理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政策措施,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逐步提升住房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二、优化房地产领域市场环境

(一)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控。新出让地块严格落实净地出让要求,全面排查已出让地块项目,未按出让合同实现净地交付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完成征地拆迁、管线改迁、三通一平等工作,实现净地交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住宅土地,切实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出台支持批而未用土地相关政策促进土地消化利用,统筹解决因规划问题造成的批而未用土地,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通羊镇、大路乡、城发集团)

(二)合理调整规划建设条件。加强重点地段建设管控和建筑设计引导,突出县城建筑特色,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县城的历史文脉;严控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控制在0.6至0.8,中心城区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0,城市新区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5(政府国有企业投资性、公益性项目应放宽)。严格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确需建设18层(54米)以上居住建筑的,严格充分论证,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三)提升行政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三减一降”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加快房地产项目建筑施工手续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城市规划区域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对违建行为实行“零容忍”,以高压态势遏制“两违”歪风。(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通羊镇、大路乡、供电公司)

(四)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商品房销售执行明码标价,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五)严格商品房交付标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六个禁止”规定(一是严禁违规预售、以次充好、哄抬房价、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违反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等失信行为;二是严禁发布虚假房源,进行广告,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消息,营造恐慌气氛,误导市场预期;三是严禁不明码标注商品房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将商品住房与车位、储藏室等捆绑销售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四是严禁虚报装修费用,假借装修名义变相涨价;五是严禁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公开销售,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六是严禁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禁止违规交房;妥善解决商品房交付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对无合理诉求、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

三、优化房地产领域金融服务

(一)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1.在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80%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职工同一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先提取后贷款业务,取消原“提取额度和贷款额度之和不高于贷款额度上限”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余额提取时,可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账户保留百元位)。(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人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

2.异地缴存职工在县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原规定的在本市补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人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

3.本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本县区域内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符合贷款受理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人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

(二)实行购房补贴。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有效凭证,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90㎡(含)以下的补贴1万元/套;90㎡以上的补贴2万元/套;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每套额外补贴0.5万元,三孩家庭每套额外补贴1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10日前收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并审核把关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直接拨付兑现给购房者。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不叠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卫健局)

(三)引导房地产企业让利。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购房优惠力度,对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套住房、二套住房的家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价基础上实行9.5折优惠,让利于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对在通山县范围内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双一流”硕士,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双一流”本科,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人才,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子女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同等政策待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10日前收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并审核把关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直接拨付兑现给购房者。该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不叠加。(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五)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民工购房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有效凭证,除享受本方案第(二)、(四)项外,财政以家庭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再补贴1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10日前收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并审核把关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直接拨付兑现给购房者。(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县住建局)

四、优化房地产项目人居环境

(一)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采取“三建一派”方式(三建一是指物业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指物业企业联合建立党支部;三是指物业企业挂靠建立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小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实现社区党支部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三方联动”机制;引入国有企业参与小区管理,组建国有物业企业,对符合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进行接管;建立严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在物业资质审查和人员管理方面严格把关;针对物业企业不履职、不尽责、乱收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住宅小区基本信息数据库,打造集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应急报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物业”综合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羊镇、大路乡、城发集团)

(二)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高质量实施兴业街、富民、老食品等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有条件加装电梯,加装充电桩等,推动适老化的改造;持续开展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推动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推进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通羊镇、大路乡、城发集团)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完善滨河路延伸线、迎宾大道等道路刷黑和人行道基础设施以及管网的建设;二是明德中学、通羊镇第一完全小学、迎宾路延伸线西侧配备一所中小学校、县中医院二期、医养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督促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在受理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申请后合理确定时限完成建设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水、电、气、网络等专营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上述激励性政策措施自2023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止,期满停止执行,期间涉及国家、省政策调整的,以上级调整内容和时限为准。

(一)夯实主体责任,细化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发展形势和当前问题的基础上,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协作配合,全力保障各项调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职能职责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不折不扣兑现。

(三)遵守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围绕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精神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千家万户,共同营造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促进通山县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及方案》的意图

制定《促进通山县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及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对房地产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监管水平,支持刚性和合理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

二、制定《方案》的背景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 举的住房制度。2023 年1月17日、18日,全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房地产工作要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 炒的定位,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 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全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工作,2022 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地产领域工作;今年还就房地产领域工作作了批示,要专门听取我县房地产建设发展情况,研究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我县房地产领域基本情况

通山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5家(贷款余额17亿元),其中在售的有32家,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22家 (一级建筑总承包资质企业1家,二级5家、三级16家),物业公司24个,房地产交易中介企业4家,房地产开发小区127个(建成113个,在建14个)。2022年,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28.49万平方米、销售2409 套、27.84万㎡、约 8.27 亿元,分别同比下降 24.31% 、27.35% 、32.7% 、27.58% ,商品房网 签备案均价2972元/㎡,同比增长 7.72%(其中,住房为2848元/㎡,同比增长9.41%)。

(2022年统计平台上报完成房地产投资 11.05 亿元,同比增长 26.14%、销售33.27万㎡,同比下降31.4%、房地产业劳动工资总额3384.9万元,同比增长5.7%)。

四、制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从优化房地产领域市场环境、金融服务、房地产项目人居环境三个方面,共13条措施入手:

(一) 优化房地产领域市场环境。该方面包含用地供应、规划调整、行政审批、商品房交易监管、商品房交付等5条措施,旨在盘活存量住宅土地、提升住宅品质、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优化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保障购买人合法权益。

(二)优化房地产领域金融服务。该方面是从购房人角度出发,通过差别化住房金融政策调控,刺激商品房交易,提振市场信心。主要包含公积金贷款、提额,企业让利,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5个方面,为满足购房人合理购(租)房需求提供更多金融保障。

(三)优化房地产项目人居环境。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服务效果直接反映房地产项目的品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将“物业服务”作为购房的重要参数。为此,我们计划通过党建引领,构建社区、业主、物业、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小区治理体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以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合理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政策,补齐原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各项软硬件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五、起草《方案》及征求意见情况

5月18日,我局将《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人社、税务、市场、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和通羊、大路等乡镇意见。截至6月7日,23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县财政局提出了不同意意见,已根据各单位提出意见作出修改。6月13日,我局邀请湖北名卓律师事务所徐唐早律师对《方案》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了《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六、请求县政府研究解决事项

请县政府审核并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案的实施方案》。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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