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1047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山县文旅局

名       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舒克辰代表:

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回复《关于建议兴建“石瑛故居”纪念馆的议案》已收悉,我局经过研讨作出如下回复:

2017年国家文物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范中定义:“名人故居就是社会公认的某领域已故著名人物出生、辞世或确曾居住过的,能够突出见证、反映该人物业绩、贡献的居所”。

石瑛先生于1879年(清光绪五年)在燕厦乡新庄坪村出生, 其在家乡的故居在历史变迁中因无人看护导致倒塌,新庄坪村仅存故居基址,并未纳入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如兴建石瑛故居并辟为纪念设施,需按中办国办关于纪念设施的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可从以下几点考虑:

1、建设网上纪念馆

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感染力大、宣传面广、运营成本低。

2、个人或企业创办(民办)

民办纪念馆作为纪念馆中的新生事物,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投资和社会捐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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