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2-346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夏洪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慈口乡自来水、退补渔民生活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干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90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村主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险种更灵活,可自行选择社保或者城乡居保进行参保缴费,再凭当年缴费凭证及任职文书领取2000元任职缴费补贴。村副职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参加社保缴费或者参加城乡居保。